工程名称:温岭市新河镇咸田湖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地址:温岭市新河镇咸田湖村
工程造价:约11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材料约15.81万元)
工程概况:温岭市新河镇咸田湖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道路设施的破除和修复工程等,总户数210户。
管道地下埋管部分采用D110-D200 PE实壁管。PE管连接采用热熔连接,管道交接处及直线间隔30-40m处设置检查井,采用φ315成品塑料检查井,共109只,315塑料复合井盖109套,400钢纤维井盖及井座85套。PE管道长2770m,其中DN110实壁管(0.6Mpa)110m,DN160实壁管(0.6Mpa)1490m,DN200 PE实壁管(0.6Mpa)620m,牵引DN160 实壁管(1.0Mpa)300m,牵引DN200 实壁管(1.0Mpa)250m。接户管采用dn110 UPVC硬聚氯乙烯塑料管,长度1140米。PE实壁管采用10CM厚砂垫层,砂回填至管顶上30CM;接户管10CM石粉垫层,石粉回填至管顶上15CM。马鞍井16只,集水池3只。
道路修复长度980m;路面修复做法:100厚C15砼垫层,180厚4.5Mpa砼路面。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要求:温岭市内或台州市三区(椒江、黄岩、路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资格预审,并应至少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
(1)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及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4)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且单位盖章认可;
(5)原件核查后归还投标申请人。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2、 申请人应在2016年6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到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202室(联系电话:86088275),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五、投标人确定: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0家,则随机抽取确定40家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新河招标网(www.xhzbw.com)、温岭开元咨询网(www.wenlingky.com)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清勇 联系人:杨海平
联系电话:13586292381 联系电话:0576-862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