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西街道螺屿村中心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城西街道螺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场内的地面铺装2141平方米,设置特色树池坐凳,原有圆形节点改造更换原有铺装及增加花架,增加儿童嬉戏区148.5平方米,增加汀步15.2米,增加垃圾房基础垫层,增加卵石路58米,增加一个混凝土圆亭子,增加4张坐凳,增加排水管共163米,增加雨水口12座。亮化工程:包括庭院灯以及相关配电箱、线缆的敷设。
2.2工期要求:2019年11月10日前完工
2.3 本工程预算价:1554020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及亮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下午2:30整,地点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四)”。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开元咨询网(www.wenlingky.com)及城西街道螺屿村公告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城西街道螺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螺屿村村部
联系人:刘荷明
电 话:13606860582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202室
联系人:杨海平
电 话: 0576-862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