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投标保证金”调整为“1、采用现金形式: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户名: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账号:19927601040013729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12:00 时整,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三池窟小区市政”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 90 日。
(2)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 17.5”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出具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29日。”
2、招标公告第4.1条中“2021年4月27日上午8时前”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8时前”。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2时整”。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大溪镇中溪村三池窟小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中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期: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