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泽国镇前岸村标准厂房扩建项目一至三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按不动产权证上面积为准,每层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除以五的平均建筑面积计算),按现状一起出租。泽国镇前岸村标准厂房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预计在2024年春节前后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5年,自泽国镇前岸村标准厂房扩建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移交后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地块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可用于厂房,不得用于住宅,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由承租方直接支付。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综合楼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缮并承担费用。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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