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箬横镇齿轮园区广场路与联城路交界处地块(围墙内占地面积约10656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2300.74平方米、3#厂房面积1913.72平方米、4#厂房面积1956.33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配电房、厕所、门卫等)约7300平方米,整体出租。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30年11月30日止。每个租赁年度期间为当年12月1日至下一年的11月30日。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可用于厂房,不得用于住宅,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包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出租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租金每年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
2、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现场踏勘
公告期间,竞价人可自行去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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