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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合岙村110变东南侧,地块面积约1亩(按实丈量),用于充电桩、停车场,按现状出租。
二、租赁期限:10年,自本地块移交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地块可用于充电桩、停车场,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不得在场地内搭建任何违章建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性调整需征收本地块,双方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本地块,双方均免责。
6、租赁期间,本地块内车辆禁鸣喇叭,以免扰民。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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