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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泽国镇扁屿村,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1585.58m2。用地性质:工业用地,规划用途:工业。按现状整体出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后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本标的地块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可用于厂房,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由承租方直接支付。
3、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证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承租方对其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规定自行负责。收取租金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税务正式发票。
5、承租方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损坏的,双方协商解决。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卫生门前三包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要做好安全等相关工作,确保自身及周围财物的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有意者请自行到现场踏勘。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为承租方的中标价,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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