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五龙小区1-4#楼室外工程已由温岭市计划委员会以《关于同意五龙小区A至C区块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小区内道路宽度
(二)园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为
(三)室外建筑工程:围墙预计需修复
(四)园林景观工程:设有休息木亭1个,木材考虑为樟子松防腐木;成品坐凳5个。
(五)室外排水工程:排水管分雨水、污水管,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胶圈接口。
(六)室外路灯及电力管道工程:电缆预埋管的敷设;路灯及电缆的敷设工程。弱电工程管线预埋。
(七)室外监控工程:室外监控PE管。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市政道路及附属、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室外建筑、室外排水、室外路灯及电力管道工程、室外监控等工程。
2.3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2010﹞14号文件,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0]14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 )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章漪 联系电话:0576-86143981
8.2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卢怀宇 联系电话:0576-86088275
8.3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