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老蔡南路东拆迁安置房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新河镇老蔡南路东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的批复》(温发改设计【2012】97号)及《关于新河镇老蔡南路东拆迁安置房工程追加投资项目的批复》(温发改设计【2012】15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委托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含桩)及安装(给排水及电气)等工程。
2.3 招标方式:根据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 [2012]2号文件,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下午5时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U盾中交易员的账户中转出,网上已报名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报名,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月19日下午15 时 整,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招标文件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 )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7.3 投标申请人如中标,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莫斌辉 联系电话:0576-86598050
8.2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一楼104室
联系人:杨海平 联系电话:0576-86233313
8.3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