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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横塘段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浏览:2868    时间:2013-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横塘段建设工程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城北街道北繁路横段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温发改证[2012]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委托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建设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排水工程及桥梁工程。该工程以振兴西路为起点,本次招标范围自桩号0K+040-0K+488.68,路段长448.68米,其中桩号0K+423.5-0K+456.5为新建桥梁,沿线北繁路-新建桥梁位置全部采用沥青路面,桥头接线20M范围采用沥青路面,其余均为砼路面。本工程平均地下水位标高1.72m。1)道路工程: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市政道路设计道路宽25米,15M宽机动车道+5*2m人行道。机动车道道路结构:20CM厚抗折4.5Ma水泥砼+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宕渣垫层;人行道做法:60厚100*200透水砖+20厚M7.5水泥砂浆+10CM厚C10砼+宕渣垫层,桥头连接段采用沥青砼路面。2)排水工程: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市政排水管分东西两侧,东侧污水管,西侧雨水管,污水主管为φ400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000),污水主管道长450M,污水检查井为φ1000检查井;雨水主管管径为φ400-φ1000,其中φ400为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000),φ600-φ1000为钢筋砼管,雨水主管道长449M,雨水检查井为φ1000-φ1500检查井。3)桥梁工程:温岭市城北街道北繁路北繁桥工程桥梁为三跨13*3m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桥结构,桥梁横断面型式:5m(人行道)+15.0m(车行道)+5m(人行道),全桥宽25.0m,桥面与河道斜交角20°。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3米C50钢筋砼空心板,车行道铺装及铰缝均采用C50砼,人行道采用8厚C50砼+3厚火烧板铺装;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桥台,基础采用D1200MM钻孔灌注桩基础;两侧桥台背后软基处理采用D50CM水泥搅拌桩加固。
2.1.2本工程发包价:8613366元(不含泥浆处置费用191812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及桥梁等工程。
2.3 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2012〕2号,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下午5时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U盾中交易员的账户中转出,网上已报名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报名,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5月3日上午8:30分整,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方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7.3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投标项目开标3个工作日前,凭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报市招标委确认。
7.6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程奔              联系电话:0576—81677833    
8.2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海平            联系电话:0576-86233313
8.3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