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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河道管理所等四所业务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浏览:2645    时间:2013-06-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河道管理所等四所业务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河道管理所、水文信息中心、太平水利管理服务站、金清闸管理所,委托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等工程。
   道路工程:设计道路宽有6米、5米、3米三档。机动车道道路结构:18CM厚抗折4.5Ma水泥砼+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80cm优质塘渣回填。
   排水工程:包括市政雨水、污水。雨水主管为D300HEPE双壁波纹管,污水主管为D200HEPE双壁波纹管,雨水检查井为φ1000检查井,污水检查井为620*390检查井。该排水工程设计雨水井盖的平均标高为3.974m,设计污水井盖的平均标高为3.962m,平均地下水位标高1.6m。
   绿化工程:绿化种植有香樟、黄山栾树、日本晚樱、樱花、紫玉兰、白玉兰、合欢、四季桂、垂柳、水杉、紫薇、红枫、含笑、垂丝海棠14种乔木,红花继木球、茶梅球、龟甲冬青球、组合苏铁、红花继木、小茶梅、春鹃、红叶石楠、南天竹、金叶女贞、丰花月季、珊瑚、小叶栀子、金丝桃、云南黄馨15种灌木,水菖蒲花卉,吉祥草、高羊茅草皮。绿化地需整理。香樟、黄山栾树、紫玉兰、白玉兰、合欢、垂柳、水杉、四季桂为乔木树棍桩三脚桩支撑,日本晚樱、樱花、紫薇、红枫、含笑、垂丝海棠为树棍桩单桩支撑。种植后采用草绳绕树干,绕干高度1.2m。绿化种植工程养护期一年。
   景观工程:包括石材铺装、植草砖铺装、深灰色透水砖(人字缝)、花岗岩侧石、芝麻白花岗岩拼接等
2.1.2本工程发包价:1186260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等工程
    2.3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09〕42号、温招委纪要〔2011〕3号文件、温招委〔2012〕2号,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项目管理班子必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员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013年6月27日上午8:00前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7日下午2:30整,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7.3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5条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以上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投标项目开标3个工作日前,凭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报市招标委确认。(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
7.6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河道管理所、水文信息中心、太平水利管理服务站、金清闸管理所               
       联系人:
赵挺                      联系电话:13758631245
 8.2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卢怀宇                    联系电话:0576-86088275
8.3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