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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峰派出所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3016    时间:2014-1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横峰派出所新建工程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和横峰街道出资,招标人为温岭市公安局,委托温岭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温岭市横峰派出所新建工程为六层(局部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887.14平米(含架空层393.62平米),建筑高度23.94米。采用静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基, Φ600桩90根, 有效桩长52米, Φ500桩20根,有效桩长33米;砼标号:承台、地梁、底板C35,二层楼面以下(含二层)梁、柱C35,二层楼面以下(含二层)板C30,二层以上至六层(含屋面)梁、板、柱C30,六层以上梁、板、柱C25;门窗采用塑钢节能中空玻璃门窗(门及外开窗中空玻璃采用钢化),外墙真石漆饰面,无机聚合物保温砂浆外保温,内墙天棚面抹干混砂浆,除卫生间墙面贴抛光砖、天棚铝扣板吊顶,其余墙面天棚刷乳胶漆,珍珠花花岗岩板楼梯铺贴,架空层、机房层楼地面为细石砼楼地面,办公室、大厅、走廊为抛光砖楼地面;屋面采用4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层, 4厚聚脂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加4厚PET自粘防水卷材以及40厚C30微膨胀细石砼(φ6@200*200)防水。

 室外环境工程位于横峰派出所内,总面积约6328.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215平方米,道路广场等面积4113.6平方米。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生态停车位、篮球场、行车道、非机动车道、入口铺装、训练竞技场地铺装及移动岗亭。 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栽植香樟、黄山栾树、白玉兰、日本晚樱、大花紫微等乔木;栽植麦冬、春鹃、红叶石楠等色带、花卉,栽植法国冬青、果岭草等绿篱、草皮。株高350CM以上乔木要求采用树棍桩三角支撑,株高350CM以下乔木要求采用树棍桩单角支撑。绿化种植工程养护期为一年。

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水、室外消防水、弱电系统。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275069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安装及室外环境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3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139时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帐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4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6条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7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市政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7.8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匹配相应投标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无需提供收据,由中心直接在网上退还至原交纳的账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崇波                 联系电话:0576-86106906 

8.2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怀宇                联系电话:0576-86088275

8.3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