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披云山-山后鲍村)党建+四好农村路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19﹞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立面改造工程、绿化苗木工程、园林景观工程。1)立面改造工程:外墙涂料约100m2、墙体彩绘约100m2等其他零星项目。2)绿化苗木工程:栽植梅花1株、茶梅球5株、红叶石楠球3株;片植小叶女贞约70m2;栽植细叶芒草66丛;籽播金鸡菊草籽共计约60m2;栽植兰花三七364株、时令草花605株、五彩苏270株、四季海棠1397株;回填种植土共计约124m3等其他零星项目。3)园林景观工程:十二个节点的党建标牌共计18个、清除与重新喷涂热熔标线约1733m2、沥青灌缝约8988m、摊铺3厚丙烯酸硬地涂料共计约1087m2、景观置石等其他零星项目。
2.2计划工期:2019年12月15日前完工
2.3本工程预算价:1054753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立面改造工程、绿化苗木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2:00整,地点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三楼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5.5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四)”。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温岭开元咨询网》(www.wenlingky.com)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1号
联系人:林琦 联系电话:0576-86598052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202室
联系人:杨海平 联系电话: 0576-862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