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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二期产业园区M21、M23-1地块临时围墙工程 中标公示

浏览:1608    时间:2019-1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二期产业园区M21M23-1地块临时围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全域改造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M21地块临时围墙:铺筑0.12M0.5M宽先张预应力空心板共计约2473.2M,砌筑0.6M390*190*190混凝土砌块墙共计约3298米。2M23-1地块临时围墙:铺筑0.12M0.5M宽先张预应力空心板共计约1159.2M,砌筑0.6M390*190*190混凝土砌块墙共计约1545.67米。
2.2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含30日历天)
2.3 本工程发包价:512203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临时围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6日上午830前登入镇(街道)及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131.123.31:8000/wstb/apply/system/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6日下午230,地点为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城市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人为2018年度温岭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明确委派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城市新区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391254/index.html)及《温岭开元咨询网》(www.wenlingky.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温岭市全域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                 
人:金文志
    话:13676662762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1202
人:杨海平                      
    话: 0576-86233313